蓄電池核容試驗前的準備工作及試驗方法
試驗前的準備
1)外觀檢查:蓄電池槽、蓋、安全閥、極柱封口劑等的材料應具有阻燃性,用目測檢查蓄電池外觀,蓄電池的外觀不應有裂紋、變形及污跡;
2)極性檢測:用萬用表檢查蓄電池極性;
3)開路電壓檢查:蓄電池在環境溫度5℃~35℃的條件下完全充電后靜置至少24h,測量蓄電池的開路電壓應符開路電壓最大最小電壓差值不大于 0.03V;
4)蓄電池連接壓降:蓄電池間的連接條電壓降應不大于8mV;
5)內阻測試:制造廠提供的蓄電池內阻值應與實際測試的蓄電池內阻值一致,允許偏差范圍為士10%。
退出需放電試驗的運行蓄電池組。
蓄電池核容試驗:
1)以0.1x10小時放電率電流對電池組充電,連續充電至少72小時,直至3小時內充電電流基本穩定不變(電池組充滿狀態),靜置1到2小時,電池組溫度與周圍溫度基本一致后對電池組進行放電,放電電流為10小時放電率電流(120A),連續放電10小時(放電過程中調整負載,始終保持放電電流不變)或端電壓達到終止電壓1.8Vx104或單個電池電壓低于1.8V時,停止放電,記錄連續放電時間,由此算出容量。
2)根據直流電源系統運行規范規定,若達不到額定容量的80%,此組蓄電池為不合格。
3)根據附表格每小時進行一次數據測量和記錄。在整組蓄電池合格的情況下,如有單個蓄電池不合格,對不合格蓄電池進行更換后重做整組的充放電試驗,如不合格蓄電池大于總數的20%,要求更換整組蓄電池。
4)充電起始、完畢時單個電池電壓值不能相差過大,應符合電池技術說明書,根據閥控式蓄電池試驗技術指標,蓄電池浮充電壓穩定范圍在 90%~125%直流標稱電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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